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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圖①:1954年9月,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,明確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。
  (來源:中國人大網)
  圖②:1992年4月,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代表法,標志著我國各級人大代表工作進入規範發展階段。圖為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曹志在會上作代表法草案的說明。
  (資料圖片)
  圖③:2014年2月,列席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。
  本報記者 席鋒宇 攝
  圖④:2014年4月1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8576件代表建議集中交辦。圖為承辦單位現場領取代表建議交辦件及辦理要求。
  (來源:中國人大網)
  (原標題: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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